| 为更好服务患者,根据浙价费[2000]1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岱山县中医院将开展放开医疗服务项目"人体成分分析",经医院审核,符合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医疗资质、人员资质、条件和能力,拟收费标准如下 | ||||||
| 岱山县中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表 | ||||||
| 编码 | 医疗服务项目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除外内容 | 备注 |
| 33A0004 | 人体成分分析 | 利用人体成分分析仪根据人体生物特性,测试人体各部位生物阻抗,精确分析人体各种组成元素,测量出受检者的体重、骨重、含水量、肌肉量和体脂率等,对人体健康状况进行分析 | 次 | 80 | ||
|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3日,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 ||||||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