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规章制度
执业准入
医保政策
医疗价格
招标采购
阳光用药工程
财务信息
首页院务公开医疗价格

岱山医疗健康集团县级公立医院关于患者缴纳住院预交金限额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5-05-27     新闻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切实减轻患者交纳预交金负担,根据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集团制定了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岱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岱山县中医院住院预交金限额标准,并于2025年6月30日起实施,现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1、住院患者在入院时只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住院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多次收取 。

2、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按自费患者标准收取住院预交金。

3、对于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参照相似病种收取预交金。

4、住院期间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发生变化的患者,且住院预交金额度增加的,可分阶段补收至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 

5、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6、依据国家卫健委相关文件,倡导广大患者信用就医,对于未及时结算、有欠费的人员,医院有权视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附件1:岱山医疗健康集团主要病种院预交金限额


岱山医疗健康集团

2025年05月27日

 

岱山医疗健康集团主要病种院预交金限额.xlsx

 

 

 


地址:岱山县高亭镇康健路88号 总值班外线:13705804880 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17017574号-1 技术支持:台州华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04号